霉菌试验箱适用于大学、医药、电子、化工、生物科学研究部门储存菌种、生物培养、科学研究实验室所需的设备,该产品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培养真菌试验产品抗菌老化能力。
当试验设备在试验过程中出现故障而中断试验时,应分析故障原因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,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。
一、如果测试中断于试验期前7天,则应重新进行试验。
二、如果试验中断在试验期前7天后,则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。
1、试验箱内温度升高时,应重新进行以下试验之一。
A、温度上升40以上;
B、温度超过31小时至4小时;
C、样品上的霉菌因超温而衰退;
D、温度升高时,相对湿度降至50%以下。
除了以上所述,试验条件应及时恢复,并在中断点进行试验。
2、试验箱内试验温度下降,相对湿度仍符合标准时,对照样品上生长的霉菌无衰退迹象,可恢复试验条件,并从温度下降到容差点以下继续试验。
三、试验箱内相对湿度降低时,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重新进行试验。
1、相对湿度降至50%以下;
2、相对湿度降至70%以下至4小时以上;
3、对照样品上的每一种细菌,由于相对湿度降低而出现衰退现象。
霉菌试验箱除上述情况外,相对湿度稍低,应立即恢复试验条件,从中断点继续试验。